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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第二批“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9 点击量:
各州(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农村司关于下达2020年度“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第二批)和报送工作总结的函》要求,2020年,我省第二批“三区”人才计划计划选派500名左右的科技人员赴三区县开展服务。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要求

派出单位

1.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以及各类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单位;

2.省直有关事业单位、有关企业;

3.州(市)级事业单位、有关企业;

4.非“三区”县(市、区)事业单位、有关企业等。

(二)选派对象及条件

1.选派对象主要为能够解决受援地区科技需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职业资格)的现代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农村生态、环保、信息化等行业的科技人员,自愿为受援地服务对象提供科技服务或到受援地开展科技创业。

2.已认定的省、州(市)、县(市、区)(不含受援县)三级科技特派员符合条件的优先选派。

3.把精准扶贫作为“三区”科技人员专项工作的主战场,科技人员直接服务贫困村、贫困户的优先选派。

4.鼓励省外选派科技人员到我省“三区”县开展科技服务和科技创业。

(三)服务对象

1.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实现科技特派员对贫困村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全覆盖”等要求,优先选派“三区”科技人员服务我省科技特派员未覆盖贫困村,确保实现贫困村全覆盖。

2.89个三区县内经过认定的云南省优质种业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产品深加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以及其他重点企业、龙头企业、经济合作组织、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园区、产业园区、星创天地等。89个县内承担国家、省、州(市)、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89个县内的农场、林场和科技示范基地、家庭农场、种养大户。

3.县直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不能作为受援单位。

(四)服务内容与形式

选派科技人员要围绕服务地区或单位的科技需求,提供公益专业技术服务,或者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推进县域科技创新创业,为“三区”培养本土科技人才。

(五)服务时间

提供科技服务的时间为1年,派出期间根据服务对象的科技需求和科技攻关、示范、推广的需要,不定期到实地开展科技服务,或采取通讯、网络等手段及时提供科技服务、解决科技问题,累计现场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天。

二、支持措施

(一)选派对象在选派期间人事、劳动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选派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二)选派人员的科技服务工作经费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进行补助,由财政部、科技部下达安排。经费由省财政直接拨到派出单位,主要用于支付科技人员到“三区”县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保险和培训费用等。

(三)对表现优异、做出重要贡献的选派对象以及对执行本专项计划成绩突出的单位,由国家或地方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四)对派出科技人员与服务对象联合申报的产学研科技计划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单位对派出人员应从人才工作经费中给予更多支持。

(五)其他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按照《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组发〔2011〕23号)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组织实施,认真与受援地区对接科技需求,引导和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参与专项计划,为我省决战脱贫攻坚做出应有贡献。2020年第二批“三区”科技人员选派对象在原89个“三区”县(详见附件4)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全省科技资源,鼓励并支持省属科研单位、高校院所和已实现贫困村科技特派员全覆盖地区的科技人员,向我省9个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县(详见附件5)和未实现贫困村科技特派员全覆盖地区选派(重点向昭通、文山、普洱、临沧、大理、曲靖等贫困村较多的州市选派)。

(二)各单位选派对象确定后,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再上报。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对2014年以来选派对象服务情况、账目报销情况进行严格检查,防止出现没有到实地进行服务,服务后经费未及时报销等情况。对历年中作为选派对象但没有上交“三方协议”书的科技人员要严格把关,原则上不再推荐上报。

(三)各州(市)科技局、各单位应结合前期报送的科技需求信息(附件6),特别是实现科技特派员全覆盖贫困村情况,积极组织和遴选2020年第二批服务“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提前做好统一调配工作。

(四)请各州科技局、各单位统一组织填报《“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推荐表》、《四方协议书》和《“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四方协议书》详见附件2。建议《四方协议书》签字、签章顺序为科技人员、派员单位、受援单位、州(市)科技局。上述申报材料允许电子签章,整个材料的真实性纳入诚信管理。

(五)各单位于2020年8月25日前向各州(市)分别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推荐表》,以便各州(市)了解拟前往服务的科技人员信息。同时,各单位将汇总后的《“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推荐表》、《四方协议书》和《“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于2020年8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至ssk63161337@163.com。

(六)各州(市)科技局于8月31日前,将本州(市)辖区内科技人员(包括拟派往其他地区的科技人员)的《“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推荐表》、《四方协议书》和《“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签章齐全的电子版发送至ssk63161337@163.com,并将签章后的纸质版《“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邮寄至省科技厅。

(七)此次选派权重从大到小依次为帮扶贫困村、服务附件6所列科技需求信息、申报者为云南省科技特派员,服务其他科技需求也可申报。

(八)“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最终由科技部按年度计划和名额分配确定,我省报送的选派对象如果超出计划名额,将由科技部选派系统自动随机删除,省科技厅农村处和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对最终选派结果不再作具体解释。

(九)鼓励广大科技人员采取“揭榜制”形式,积极与附件6所列科技需求信息联系人沟通交流,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将自身技术优势展示在田间地头。

四、联系方式

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 严娟、茶本平,0871-63152883

(兼传真),ssk63161337@163.com。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任宏程,0871-63134404。

邮寄地址:昆明市护国路28号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

邮编:650021。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8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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